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卖方:市区重建局|卖方的控权公司:不适用|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陈韵明女士|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 巴马丹拿建筑师有限公司 |发展项目的承建商:利基建筑有限公司|就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孖士打律师行 |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不适用|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不适用|尽卖方所知的发展项目的预计关键日期:2026年11月30日(“关键日期”指批地文件的条件就发展项目而获符合的日期,发展项目的预计关键日期由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提供。预计关键日期是受到买卖合约所允许的任何延期所规限的。)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的资料。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此临时门牌号数有待发展项目建成时确认。|#由卖方为施行《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2部而就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本广告/宣传资料由卖方发布或在卖方的同意下发布。本广告/宣传资料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
发布日期:2023年9月27日